人民日报新论:协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如同为现代社会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为我们带来了无数的便利与惊喜。在这信息浪潮中,AI换脸风波、人脸数据被公开售卖、公司滥用用户隐私等事件频发,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成为了互联网时代民事权利保护的一大挑战。如何让技术成为法律调控的利器,让法律成为技术发展的善法指引,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技术创新和法律供给,二者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而言,缺一不可。我们不能盲目地过度迷信技术的力量,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法律跟上步伐,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实际上,法律和技术的割裂只会让二者各自孤立,难以发挥合力作用。
技术创新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以人工智能为例,虽然我们可以通过算法来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但这背后需要法律的明确指导和规范。算法的设计者不可避免地会将自己的主观价值观注入其中,从而影响“敏感个人信息”的界定和保护。区块链技术虽然具有难篡改的优点,但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我们需要依靠法律来划定网络平台的行为边界,为可能的损害预先确定追责机制。
法律供给也需要技术的支撑。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已经初具规模,但关键在于如何将这些法律条文转化为实际的监管行动。以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为例,如果技术上不能消除数据格式壁垒,实现数据的可携带权,那么这项权益就难以落实。法律供给应该主动运用新技术,成为真正能运转起来的制度安排。
我们需要善于利用技术创新的红利,让技术成为法律调控的利器;同时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价值,让法律成为技术发展的善法指引。如此这般,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才能更上一层楼。在这个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我们既要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又要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这需要法律和技术的携手并进,共同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