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
在流光溢彩的学术长河中,南京大学法学院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承载着历史与未来的希望。让我们一起这所学院的独特魅力。
一、历史沿革
南京大学法学院可以追溯到1928年成立的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这里汇聚了谢冠生、周鲠生、王铁崖等法学大家。他们在这里播种智慧,传承知识,为学院的辉煌未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岁月的洗礼,学院在风雨中砥砺前行,于1981年恢复法律系,最终在1994年正式成为一所独立的法学院。
二、学科建设
学院的学科实力在全国乃至全球均享有盛誉。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学院荣获“A”等级,位列全国前五。而在QS世界大学法律学科排名中,学院更是位列全国第九。学院拥有一流的学科资源,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涵盖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为了不断拓展学术领域,学院还计划于2025年启动增设二级学科博士点的专家评议会。
三、师资力量
南京大学法学院汇聚了众多优秀的学者和教师。其中,有21人入选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他们在科研领域实力突出。学院还聘请了国内外知名学者如浙江大学丁堡骏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等参与学科建设与评审,为学院的学术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招生与培养
学院的硕士招生竞争尤为激烈。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吸引了大量优秀学子,2025年的复试分数线因高分扎堆而明显上涨。而对于学硕专业,如初试科目包括法理学、民法学、宪法学等,更是要求学生具备全面的法律素养。博士招生则实行“申请—考核制”,学院已经公示了科研基础考核结果并发布了复试工作办法。
五、学院动态
南京大学法学院在合作与交流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2025年,学院与京师南京律所深化合作,共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学院还定期举办专题会议,学习国家政策,如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不懈努力。
南京大学法学院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顶尖的学科实力和国际化的师资为特色,在法学教育、科研及人才培养领域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这里不仅是智慧的殿堂,更是培养杰出法律人才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