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从季取变月取
公积金提取新政:从季度调整为月度,缓解租房与还贷压力
一、调整时间与新规实施
河北省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宣布,自2024年6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租房提取的频次将由每季度一次转变为每月一次。这一变化将在重庆市同步实施,旨在减轻租房族的资金周转压力。
而在上海市,自2024年11月1日起,市场租赁住房的提取频次也调整为每月一次,并固定每月25日为统一的提取日期。上海市还优化了扣款规则,允许在账户余额不足时按实际余额提取,但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常州市也自同年11月1日起,新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提取服务,为职工提供按月自动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便利。
二、新政覆盖的范围与用途
这一新政主要针对的是租房提取和公积金贷款偿还两大场景。例如,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他们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而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他们可以委托公积金进行按月自动还款。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政策存在细微差异。比如,上海明确了统一的提取日期,而河北则规定了年度累计提取金额的上限,范围在1.2万至1.8万元/人之间。
三、政策背后的目的与意义
这项新政的推出,体现了公积金管理的便民导向。通过缩短提取周期,政策旨在缓解租房族和还贷者的短期资金压力,提升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效率。这也是公积金制度优化的一部分,旨在使公积金制度与当前灵活就业、新市民住房需求等新形势更好地衔接。例如,广西等地也同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
公积金“季取变月取”政策正在分阶段、分区域地推进。具体的执行细则需要结合当地的规定来解读。建议广大市民通过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查询政策,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务安排。这项新政的实施,无疑将为租房族和公积金贷款者带来更大的便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