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逗狗被咬狗主人-会赔偿 (2)
民法典规定下,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为宠物拴绳,以保障公众安全。若未能履行此职责,一旦造成侵权,饲养人需承担相应责任。近日发生的一起事件,狗主人因未拴狗绳而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双方的过错认定十分关键。狗主人的责任显而易见。他们未拴狗绳,直接违反了动物管理规定。即便他们的狗性格温顺,饲养人仍有义务预见并防范潜在风险。狗主人的态度也表明了他们的责任感,明确表示会赔偿损失。另一方的行为也构成了过错。在未询问狗主人且未观察犬只状态的情况下,擅自逗狗,这无疑是一种重大过失。这种行为直接触发了犬只的攻击反应,因此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赔偿比例方面,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如果饲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通常需要承担70%以上的责任。而被侵权人因重大过失,可能会减轻饲养人的责任至50%-70%。赔偿范围则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可能的面部修复费用。
关于这起事件的争议焦点,律师们的观点相对一致。他们认为,未经允许逗狗属于过失行为,并不构成故意,因此饲养人的责任不会因此显著减轻。法院可能会基于管理过失和逗狗行为的关联性,判定饲养人承担主要责任,而被侵权人承担次要责任。
这起事件不仅是一起法律案件,更是对社会的警示。饲养人必须严格遵守拴绳规定,这是对自己宠物的负责,更是对公众安全的保障。而对于公众来说,接触陌生犬只时,应提前询问主人,避免直接对视、摸头或蹲下等可能引发犬只攻击的行为。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无论是饲养人还是公众,都应当增强安全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这也为未来的类似事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希望通过这次事件,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动物安全的重要性,共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