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立并保护什么纪念缅怀英雄烈士
国家设立了专门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此来缅怀和纪念那些英勇无畏、为国捐躯的英雄烈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这些纪念设施是永久性的,具有法律明确保护的特性。它们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传承英雄精神的载体。对于它们的保护和管理,我们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和措施。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烈士陵园、烈士墓区、烈士骨灰堂、纪念堂馆等。每一种设施都有其独特的纪念意义,共同构成了对英雄烈士的全面纪念。
这些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严格遵循《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坚持“党委领导、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全社会都能参与到这一崇高事业中来。县级以上人民更是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纳入发展规划和预算,确保保护工作得以持续开展。我们也明确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其中的统筹管理职责。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对于未定级的纪念设施,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会承担起直接或委托管理的责任。对于零散的烈士墓,我们会进行“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确保每一处烈士墓都能得到妥善的照料。对于确实需要保留原址的,我们也会明确其管理责任。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如北京“三一八”烈士公墓、西山无名英雄纪念广场等更是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这些设施不仅是我们缅怀英烈的重要场所,也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其中,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作为国家级永久性纪念设施,其名称、碑文、浮雕等都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国家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它们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我们传承英雄精神、教育后人的重要载体。让我们共同铭记那些为国家、为民族做出巨大贡献的英雄烈士,传承他们的精神,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