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催生“第二身份”:我是我,我的 AI 助理也是我

服务机器人 2025-01-08 19:26www.robotxin.com女性服务机器人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我们所处的互联网络系统正逐渐演变至智能化,并由此衍生出一个与我们身体之外的“数字自我”。Mark Rolston通过援引哲学家Julian Jaynes的“二分心智”理论,深入解读了这一现象。他强调,我们正在步入一个与早期人类相似的前意识状态,不过现今我们所依赖的指引并非源自大脑的另一半,而是日益与我们身体自我相分离的数字化和模拟化的版本——即我们的“元我”(Meta Me)。

Julian Jaynes在1976年提出了一个颇具争议的理论,即早期的人类缺乏自我意识。当面临困境时,他们的半脑会接收到来自另一半脑的指引,但这些指引被误认为是来自外部的声音或启示,如神的指示或已故祖先的讯息。这种状态在人类的早期一直存在,直到大约三千年前才逐渐发展出完全的自我意识。

当下,我们似乎正经历一种类似的前意识状态,只不过我们的“数字自我”——一个迅速与身体自我分离的版本——正在成为我们的新指引。我们的“元我”正利用数字工具不断塑造并增强自身的意识,这一变革对社会、和法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某些影响已经开始显现。

那么,“元我”是如何运作的呢?

尽管我们可能认为自己处于掌控之中,但实际上,只要我们在社交媒体上拥有账号,就会拥有一个“数字自我”。我们仍然控制着内容的更新和点赞,但随着数字系统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它们正在从我们手中接管决策权。例如,当我们达到某个成就时,LinkedIn会自动向联系人发送祝贺信息,Facebook也会提醒生日。我们与数字自我的互动已经简化到只需一次点击。而且很明显,未来的趋势是减少甚至消除这次点击的需求,让我们的“元我”负责处理这些事务。

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将决策权交给了“元我”。智能恒温器设定了家中的温度,媒体渠道为我们排好了接下来要观看的内容,手机为我们导航。我们越依赖电脑,就越容易将日常决策权交给“元我”,甚至在不知情或不关心的情况下这样做,直到我们的“元我”能够完全代表我们,并独立于我们的身体自我存在。

为什么这很重要呢?

智能系统不仅仅是充当我们的私人助理。软件是人类创造的产物。有些企业、政治团体和其他潜在势力正试图利用智能系统来影响我们的决定。想象一下,你的“元我”会安排自动驾驶汽车接你下班,然后带你到一条满是广告牌和店面的街道上——这一切都是为了宣传某个品牌,而不是为了让你以最快、最高效的方式回家。

在2016年美国大选之后,人工智能的影响变得尤为明显。机器人被用于传播病毒式的政治广告。计算机算法分析预测人们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然后根据用户的反应实时定制广告。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的计算宣传专家Samuel Woolley解释了为什么人工智能是一种有效的政治沟通工具:“一个人控制着一千个机器人账户,能够直接影响他们圈子内的人,并可能潜在地影响网站的算法。”如果你的决定是基于“元我”的推荐和建议,那么这些决定是基于什么数据作出的呢?

你可能会认为自己不会让电脑对生活有如此大的掌控力。但是考虑一下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正在研究的技术——在人脑中植入计算机芯片来读取与语音相关的脑电波,让人们通过大脑与电脑“说话”,无需言语。这个项目被称为“无声对话”,其目标是通过思考创建用户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虽然这样的技术感觉像是科幻小说中的场景,但它代表了我们愿意与计算系统集成的程度。

那么,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会对你的“元我”做的决定负责吗?

如果我们选择依赖机器,让我们的“数字自我”更加独立,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拥有“数字自我”意味着什么。这种情况可能现在还未普遍发生,但已经初现端倪:我们的“数字自我”正被当作真实的自我对待。例如,美国国土安全部曾没收一对夫妇的移动设备,并要求他们在加拿大边境提供密码。这种情况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元我”在未经我们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我们是否应该负责?他们对搜查物品的权力提出了质疑。他们主张,在可能的情况下,无权随意搜查个人物品,包括手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代表这对夫妇提起了诉讼。在他们看来,手机是一种更为私密的物品,与普通的包或手提箱不同。个人的数字生活,即手机上的所有活动,应当被纳入第四修正案的隐私权保护范围之内。

与此最高法院正在审理一起涉及手机定位数据的案件。一名男子声称他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因为警方利用他的手机位置记录来指控他犯有罪。他认为,让他入狱的是手机的位置信息,而非他本人的行为。这引发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应该为我们的数字行为负责,就像为我们的实际行为负责一样?我们是否有一天会为我们不经意间的“元我”言论或行为承担后果?

“元我”不仅仅是一种短暂的好奇心,而是我们的未来。这种情况令人深感不安,尤其是考虑到我们在监管现有数字行为方面的失误。为了让“元我”在这个世界中和谐共存,我们需要构建新的社会结构,并寻求与我们的实体自我相同的法律保护。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的数字身份和实体身份一样重要,都需要得到相应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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