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比特币应受法律保护 但不具备作为货币的

互联网 2022-06-21 09:50www.robotxin.com人工智能机器人网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本案主审法官刘江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并未对比特币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亦并未禁止比特币的持有。《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更提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比特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通知》等文件否定了包括此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刘江提醒,投资者应理性投资,合理控制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免责声明:人工智能机器人网..是一个公益、共享网络平台,目的是为公众提供丰富的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 正确性与可靠性,更不对您的投资构成建议;数字货币投资存在较大的风险与不可预知性,我们不鼓励任何形式的投资行为。网站发布的共享资讯均来自互联网,用户由于共享资讯而产生的投资行为,与人工智能机器人网无关。

Copyright © 2016-2025 www.robotxin.com 人工智能机器人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